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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811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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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人甲
級別: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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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求助] [求助]請教刑法申論題之下筆重點架構之疑惑??
各位大大好:
敝人不才,準備四等書記官;刑法至今,遇到不知算不算很奇怪之一個問題。(因只有一人在讀,也不知這情況算是正常亦或不正常) 


課本大約念通,但一看考題,卻不太知道要怎麼下筆,或是說要怎麼把申論逐條架構鋪陳,目前僅止於看到題目,想到對應的學說、公式,就寫出不同學說可能觸犯哪些罪。
就目前作答功力舉例:中華民國國民 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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獻花 x0 回到頂端 [樓 主] From:台灣寬頻通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| Posted:2013-05-22 18:19 |
kin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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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要不要找個補習教,真的想考上,還是別學閉門造車,該花的還是得花,那種不靠人教就能考上的,只能說除了努力外,運氣也很重要...

另,高點網頁有免費擬答,可以找找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1 樓] From: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| Posted:2013-05-22 19:37 |
h811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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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人甲
級別: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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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...難道去補習就不會有上述之困惑點嘛!!?

不過還是謝謝大大賜教...

感謝哩!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2 樓] From:台灣寬頻通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| Posted:2013-05-22 20:08 |
TJQAZ 會員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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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露鋒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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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補習班還是會喔!!(不知怎麼下筆)
這一點小弟肯定~
刑法解答就去買一本"好的解答本"看看及練習~
依你要的下筆重點架構~~ 個人推薦"金律師"的刑總
表情


討論問題歡迎~ 拒絕 惡意貶低人格~
問題無關事及未細看回文的人~
=====
心境~
每個人都有座山~
他人身後有座山,稱"靠山";
我亦有山,而它在我前方,
稱"礙山"~
以前,想要剷平它,但力未逮;
現在呢?? 想輕盈的飛越過它,
越過這座名為人生之"礙山"。
使它爾后為我之"靠山"~~

=====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3 樓] From: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| Posted:2013-05-23 01:03 |
misas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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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你看鄭逸哲或撲馬的刑法
這可能是你比較缺的部分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4 樓] From: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| Posted:2013-05-23 08:28 |
h811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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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人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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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謝樓上大大分享經驗,我想大大指的是刑法總則-破 + 刑法分則-Q

對不XD?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5 樓] From:台灣寬頻通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| Posted:2013-05-23 19:21 |
luciferydog 會員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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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有名氣
級別: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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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該當就該當 不該當就不該當 國考刑法最好不要寫明顯該當。與其寫副詞,不如簡短談下如何該當主客觀構成要件、違法性、有責性。最好寫該當XXXX構成要件並有違法性有責性故成立XXX罪。

2.在中民國航空器內,但是已經飛抵日本機場,就是不在中華民國領域內。刑法第3條並不是將該事實變更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,該條的意思是雖然不在中華民國領域內,但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,也就是說雖然不在中華民國領域內,但不適用刑法第5、6、7、8條之規定。

所以最好不要寫代表行為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,因為行為人在第3條要件上仍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罪,只是在法律效果上產生與在領域內犯罪之相同法律效果而已!(以.....論究竟是擬制成一樣的行為而受完全相同之評價,還是僅認為法律效果相同而已,在準強盜罪跟強盜罪的適用爭議就會明顯出來)

3.依據我國刑法第3條只是定性該行為仍適用我國刑法,至於是否因此得追訴,尚須受刑法、刑事訴訟法的其他追訴要件來判斷,不會因為第3條就一定可以被追訴,比如如屬告訴乃論,被害人有無提出告訴....等等。


樓主寫法大致正確小弟就所知提供些許建議僅供參考


[ 此文章被luciferydog在2013-05-23 21:43重新編輯 ]


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

美妙極了~~~~~~~~~~~~~~~"
獻花 x1 回到頂端 [6 樓] From: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| Posted:2013-05-23 20:56 |
TJQAZ 會員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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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露鋒芒
級別: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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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~ 看到L大回文才發現~
原來這題問不是只有標題,內文還有 呵呵~
小弟建議~ 既然課本有解答~
試著多去琢磨為何要這樣論述及論述邏輯技巧~
可能第一次沒有體會,等過陣子刑法有更多概念後再看一次,就會有不同角度欣賞~
以上小弟拙見~

表情


討論問題歡迎~ 拒絕 惡意貶低人格~
問題無關事及未細看回文的人~
=====
心境~
每個人都有座山~
他人身後有座山,稱"靠山";
我亦有山,而它在我前方,
稱"礙山"~
以前,想要剷平它,但力未逮;
現在呢?? 想輕盈的飛越過它,
越過這座名為人生之"礙山"。
使它爾后為我之"靠山"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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獻花 x0 回到頂端 [7 樓] From: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| Posted:2013-05-24 21:39 |
misas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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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是引用 h81143 於 2013-05-23 19:21 發表的 : 到引言文
謝謝樓上大大分享經驗,我想大大指的是刑法總則-破 + 刑法分則-Q

對不XD?

撲馬的東西要配合它的課或光碟MP3
光看它的書沒用,因為會看不懂表情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8 樓] From: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| Posted:2013-05-26 16:11 |
kkahon_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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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弟會分述如下
一、國家刑罰權處罰的客體對象,一般以何標準區分,如罪名、國籍、國界、軍民等連繫因素決定審判權之有無
二、世界主義、保護主義、屬人主義及屬地主義的區別及對象敘述一下,並分析審判權及管轄權之區別
三、航空機的問題,如究以起飛、著陸、航籍為連繫因素,分述一下當學說,條文當實務,再掰自己的見解
四、以罪名區分審判權(國家管轄)有無之問題,比如跨國詐欺案件(時代變遷的問題,比如在台灣的甲以電話和位於菲律賓的乙共謀,在台灣由甲行騙丙,再由甲匯款給乙洗錢,台灣法院地檢署可否以共謀共同正犯起訴乙)
五、涵攝題示,確定有無審判、管轄權(本題題示不清,重點應在考「管轄」之有無)
六、若是刑法題目,可再簡略敘述一下傷害罪的構成要件、阻卻違法及罪責
七、結論甲觸犯何罪名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9 樓] From: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| Posted:2013-05-29 22:25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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