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2年度TTQS新任專業人員招募遴選開始受理報名
壹、招募說明
一、 為倡導我國人力素質提升,應強化事業單位及訓練機構之辦訓能力,以確保訓練績效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(以下簡稱職訓局),就訓練之計畫(Plan)、設計(Design)、執行(Do)、查核(Review)及成果(Outcome)等階段制訂訓練品質系統(Taiwan TrainQuali System,以下簡稱TTQS),做為評估事業單位、訓練機構與工會團體辦理各項訓練計畫流程之指標。
二、 為協助TTQS之推廣,職訓局擬於本年度持續進行新任評核委員、輔導顧問以及教育訓練講師等三類專業人員(以下簡稱專業人員)招募遴選,以協助單位導入TTQS,做好訓練品質持續改善,以達成組織績效進而厚植國家人力資本。
三、 專業人員取得資格後應遵守TTQS相關之標準作業流程規範、TTQS專業人員服務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,並得由TTQS分區服務中心依職務分派其任務。
貳、報名作業一、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2年7月3日(三)下午6時止。
二、 報名資格(一) 評核委員報名資格
教育程度依教育部認可之本國、國外學校畢業,或具有同等學力資格判定,並應依其下列資格所對應之學歷提出相關工作經驗證明。
1. 高中職學歷,且畢業後具12年以上工作經驗。
2. 大專院校學歷,且畢業後具10年以上工作經驗。
3. 碩士以上學歷,且畢業後具8年以上工作經驗。
*本國人持大陸學歷報考者,依教育部對大陸學歷認證相關規定之正式公告辦理。
(二) 輔導顧問及教育訓練講師報名資格
教育程度依教育部認可之本國、國外學校畢業,或具有同等學力資格判定,並應依其下列資格所對應之學歷提出相關工作經驗證明。
1. 高中職學歷,且畢業後具8年以上工作經驗。
2. 大專院校學歷,且畢業後具6年以上工作經驗。
3. 碩士以上學歷,且畢業後具5年以上工作經驗。
*本國人持大陸學歷報考者,依教育部對大陸學歷認證相關規定之正式公告辦理。
(三) 報名方式 (報名網址: http://ttqs.evta.gov.tw/Expert_Register.aspx )
1. 報名參加招募遴選者,應先行至TTQS官網(http://ttqs.evta.gov.tw) 登錄為會員後進行線上報名(非會員者,請先註冊為會員)。完成線上報名後,下載報名簡章。
2. 102年7月3日(三)下午6時前將相關報名資料(附件一至附件三)與證明文件依序排放,以掛號(郵戳為憑)或親送至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82號2樓「訓練品質系統專案辦公室」,始完成報名。
如未於規定時間郵寄報名資料或未完成網路報名,視為無效件。
3. 報名資料確認送出後,除有特殊理由並經本專案辦公室同意後,不得任意變更受訓、測驗地點或志願分發服務地區。4. 報名表與網頁中之身分證字號 、出生日期為查驗身分用;通訊地址為寄發相關文件用;報名結果等相關訊息皆以e-mail或手機簡訊方式通知,故請務必填寫有效資料,以免因資料錯誤而漏失重要訊息。
參、錄訓測驗
一、 測驗日期102年7月13日(六)下午7時至8時
二、 測驗地點測驗地點另行通知(北中南三地同時辦理)。
三、 錄訓測驗結果通知(一) 錄訓通知:102年7月29日(一)下午6時後以手機簡訊與e-mail通知結果。
(二) 接獲錄訓通知者,請依規定準時至訓練地點參與訓練課程。
肆、訓練課程
伍、訓後/甄選測驗
一、 時間(一) 評核委員及輔導顧問:102年8月31日(六)下午2時至5時。
(二) 教育訓練講師
1. 中部場:102年8月24日(六)上午9時至6時。
2. 北部場:102年8月29日(四)上午9時至6時。
二、 地點測驗地點另行通知
陸、錄取名額
全國五區預計錄取員額,評核委員上限30名、輔導顧問上限30名及教育訓練講師上限20名。訓後測驗總成績須達60分以上者,始得依個人成績高低按所填志願區域分發,訓後測驗總成績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(得不足額錄取)。
柒、錄取公告
102年9月27日(五)下午6時後,以手機簡訊與e-mail通知,並將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布於TTQS官網(http://ttqs.evta.gov.tw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