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面是引用 TJQAZ 於 2013-07-27 21:25 發表的 :
先感謝獅大~
現在只是抱這英文也不能放棄心態而已~
每每考試都用猜的~ 猜久也會覺得無趣@@" 呵呵~
錯~ 事實上是內心空虛、孤寂難鳴
呵呵~亂說滴~
英文有26字太難了,阿拉伯數字有10個簡單一點,「紅」、「綠」有2個這個好
所以魯夫不用魯小小,阿拉伯數字跳啊跳, 「紅」、「綠」讚啊~賺啦~麥克
~ 麥克
家犬今年報東吳法研所,法律用中文都看不太懂了,何況全陰溝里去,難怪那一家那麼有名,那讀不下去的可不可申請國賠
「法」字沒水去了了,台灣特產就是「民粹」,修法都在「過」、「不及」選擇。
就法律面來談,大家看到什麼證據嗎?法醫確定是「他為」.出來變成「他殺」、「兇殺」?有一次在法院,聽到一車禍案子,法官說:他的車子沒碰到妳,妳跌倒,要他賠,那我現在看到妳,摔下去,妳要不要賠我.
在監視器採到指紋就是湮滅刑事證據罪犯?最後可想判出來一定罵翻天,
我沒偏那一邊,生氣的用不著K我,洪家有十大律師(聽說是義務的?),外加電視台,媒體,現在加269旅爆料團,遺憾已經發生了,冷靜看下去吧.
三民書局的最新綜合六法全書看刑法的裁判要旨,沒一件是好事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