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廣告
 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
首頁 首尾
 手機版   訂閱   地圖  簡體 
您是第 1282 個閱讀者
 
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
  可列印版   加為IE收藏   收藏主題   上一主題 | 下一主題   
bnmbnm246
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
小有名氣
級別: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
推文 x2 鮮花 x21
分享: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
推文 x0
[考情資訊] 法官門檻擬提高 須社會歷練3年
法官門檻擬提高  須社會歷練3年  2013年08月16日


為化解「奶嘴法官」質疑,考試院昨通過《公務人員考試法》修正草案,考選部長董
保城希望修法後,未來要任法官者通過第一試,得先在社會工作2至3年後,再應第
二試,通過後受2年司法官訓練,才能任法官。對此,朝野立委均表肯定,曾任法官
的綠委劉櫂豪認為還應再嚴格一些,應明訂任司法官前須先當5年律師,或有司法教
職經驗,再透過選拔、推薦程序,才能成為司法官。


具律師資格的綠委高志鵬昨說,考試院修法算是「有點用心」,但他懷疑僅2到3年
的工作經驗,不足以讓奶嘴法官與社會脫節的訊問、審判結果從此消失。




綠委:高薪留人才


高志鵬認為,不如改善法官褔利,讓更多律師、法學學者願轉任法官,資深法官也願
留下來,不轉任更高薪的律師,如此對司法改革才有助益。


具律師資格的藍委李貴敏認為,具社會歷練可提升法官素質,但要清楚界定是什麼工
作經驗,若是連打工都算,就不好。


司法院對修法表示尊重。司法院人事處處長梁宏哲強調對法官已採取「多元晉用」原
則,檢察官、律師轉任法官實施多年,明年則會開放學者轉任法官,目的就是避免外

界對「奶嘴法官」的質疑。
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樓 主] From: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| Posted:2013-08-17 09:59 |

首頁 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
Powered by PHPWind v1.3.6
Copyright © 2003-04 PHPWind
Processed in 0.079704 second(s),query:15 Gzip disabled
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| 免責聲明 |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| 連絡我們 | 訪客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