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面是引用 lai0913 于 2009-11-15 19:14 发表的 :
周曰:刑法上的行为,为行为人意思表示.身体动静,(有些法律仅需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一定私法上的效果)即为构成要件的行为
周曰:犯罪行为乃不法行为,即为构成要件该当且无阻却违法事由,
周曰:犯罪乃坏人做坏事,坏事为不法行为,即指犯罪行为
以上只是小弟听来的,
我想您应该早就懂了吧!
可以说出法律上的行为,我想您书应该读很多
这位老大:
小弟没读什么书,所以以下全是乱写,您看看就好!
一,小弟只求老大针对法律上行为解释,您却给了小弟<犯罪行为>,这...您或有误解小弟的用意。
二,针对行为,小弟仅以国小毕业程度乱写一通,您加减看看:
按刑法上的行为论,略有下述:
(一)因果行为论:人类将其内在的意思状态表现于外在的过程,谓之行为。
(二)目的行为论:人类为特定目的所展现的活动,谓之行为。(于刑法中而言,其目的即是侵害法益。)
(三)社会行为论:意志可以支配或所支配且具有社会意义重要性的人类行止,谓之行为。
上述皆有其缺点评论,现今通说则采第三说。
以上,上班前的睡眠不足状态所乱说,您看看就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