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廣告
 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
首頁 首尾
 手機版   訂閱   地圖  簡體 
您是第 6054 個閱讀者
 
<<   1   2   3  下頁 >>(共 3 頁)
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
  可列印版   加為IE收藏   收藏主題   上一主題 | 下一主題   
娃娃唄
個人頭像
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
小有名氣
級別: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
推文 x0 鮮花 x39
分享: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
推文 x0
[性格][一般] 看看你有多小氣??
捲起袖子拿著掃除工具的你,
該從哪個地方開始才好呢?








A.廚房
B.由門口到客廳
C.浴缸
D.廁所馬桶

答案:A. 廚房


由選擇開始打掃的地方測驗出你的小氣程喔...

回答A的你是....

你的小氣程度....浪費奢侈,小氣程度"0"

人稱凱子是也。對金錢管理沒什麼概念,也漫不經心。金錢進進出出頻繁,左手進右手出,有多少用多少。對朋友也很慷慨喔,小氣這兩個字跟我是沾不上邊啦。

存錢?哎呀,等下個月再說。就算有時手頭並不寬裕,看到想要的東西,不管啦~~先刷卡買了再說!





答案:B. 由門口開始到客廳


由選擇開始打掃的地方測驗出你的小氣程度喔....

回答B的你是....

你的小氣程度....恰到好處,不浪費也不會太吝嗇,小氣程度"50"

對金錢管理可是控制得宜,該花的就花、該省的就省。理財工具也算運用得宜,小有積蓄啦。平常對人、對事也是這個態度,不會花錢充面子。

不過該我分攤的金額我也不會推得一乾二淨,跟我出去吃飯、遊樂,放心,不會佔你便宜的。





答案:C. 浴缸


由選擇開始打掃的地方測驗出你的小氣程度喔....

回答C的你是....

你的小氣程度....算起來是"節省"了一點,小氣程度"70"

說我小氣嘛,其實也還好啦。生活上絕對必要的東西我還是會買、必要的交際遊樂我也花得起。不過沒必要的東西,想賺我的錢那就門都沒有!

買東西合用就好,不用講求高級品。平常吃飯自助餐就好。如果是假日上館子,便宜的餐廳就可以啦。跟我出去或約會,先告訴我今天是什麼日子。





答案:D. 廁所馬桶


由選擇開始打掃的地方測驗出你的小氣程度喔....

回答D的你是....

你的小氣程度....十足的小氣鬼,小氣程度"99"

金錢是第二生命,即使十分有錢,小氣習性不改。

賺錢不容易耶,當然要節省一點。平常錢包裡決不放太多現金,要付錢時才好說...啊,對不起我帶的錢不夠。

即使是必要的東西,能將就用舊的代替一下何必買新的,舊的又沒壞!就是這樣東省西省所以才能小有積蓄啊。要找我出去?可以啊,先說好你請客喔。





【我的記錄】

沒有丫,我的選擇是馬桶丫~

【心得感想】

我沒有那麼小氣吧~怎會這樣呢?
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樓 主] From:台灣中華電信 | Posted:2005-10-04 00:05 |
interesting 手機
個人頭像
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
小有名氣
級別: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
推文 x0 鮮花 x129
分享: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

你的小氣程度....恰到好處,不浪費也不會太吝嗇,小氣程度"50"
對金錢管理可是控制得宜,該花的就花、該省的就省。理財工具也算運用得宜,小有積蓄啦。平常對人、對事也是這個態度,不會花錢充面子。
不過該我分攤的金額我也不會推得一乾二淨,跟我出去吃飯、遊樂,放心,不會佔你便宜的。

有點小準耶
適當的花錢當然最好阿
不然死了又帶不走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1 樓] From:台灣中華電信 | Posted:2005-10-04 01:04 |
xrong 手機
數位造型
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
小人物
級別: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
推文 x0 鮮花 x7
分享: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

回答B的你是....

你的小氣程度....恰到好處,不浪費也不會太吝嗇,小氣程度"50"

對金錢管理可是控制得宜,該花的就花、該省的就省。理財工具也算運用得宜,小有積蓄啦。平常對人、對事也是這個態度,不會花錢充面子。

不過該我分攤的金額我也不會推得一乾二淨,跟我出去吃飯、遊樂,放心,不會佔你便宜的。


呵呵...我也覺得有些準說..對我而言啦!!
該用則用,該省則省這就是我的用錢準則!!不過偶爾還是有脫軌的時候啦   表情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2 樓] From:APNIC | Posted:2005-10-04 01:16 |
神奇毛
數位造型
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
小有名氣
級別: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
推文 x0 鮮花 x103
分享: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

你的小氣程度....恰到好處,不浪費也不會太吝嗇,小氣程度"50"

有點準~對於錢很重視,出去玩喜歡各付各的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3 樓] From:台灣中華電信 | Posted:2005-10-04 11:25 |
dugus
數位造型
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
小人物
級別: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
推文 x0 鮮花 x2
分享: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

答案:D. 廁所馬桶


由選擇開始打掃的地方測驗出你的小氣程度喔....

回答D的你是....

你的小氣程度....十足的小氣鬼,小氣程度"99"

金錢是第二生命,即使十分有錢,小氣習性不改。

賺錢不容易耶,當然要節省一點。平常錢包裡決不放太多現金,要付錢時才好說...啊,對不起我帶的錢不夠。

即使是必要的東西,能將就用舊的代替一下何必買新的,舊的又沒壞!就是這樣東省西省所以才能小有積蓄啊。要找我出去?可以啊,先說好你請客喔。

ㄜ 我沒有這麼小氣吧
說的很摳的樣子 = =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4 樓] From:台灣教育部 | Posted:2005-10-04 17:28 |
kanacolin
個人頭像
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
小有名氣
級別: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
推文 x2 鮮花 x573
分享: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

回答B的你是.... 你的小氣程度....恰到好處,不浪費也不會太吝嗇,小氣程度"50"

不過該我分攤的金額我也不會推得一乾二淨,跟我出去吃飯、遊樂,放心,不會佔你便宜的。
========
我堅持各付各的...不為什麼...總之..盡量不要欠人情比較好... 表情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5 樓] From:台灣中華電信 | Posted:2005-10-04 18:30 |
阿12
數位造型
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
小人物
級別: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
推文 x0 鮮花 x2
分享: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

我是B 你的小氣程度....恰到好處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6 樓] From:台灣台灣索尼 | Posted:2005-10-04 18:50 |
pei0204 手機
數位造型
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
初露鋒芒
級別: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
推文 x0 鮮花 x2
分享: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

不準..不準...不準...
我的小氣程度怎麼會有99呢
我是最大方的耶~~
所以我男朋友都說我的錢不會在我的口袋超過一個月時間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7 樓] From:台灣中華電信 | Posted:2005-10-04 20:54 |
BB戰士
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
小有名氣
級別: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
推文 x2 鮮花 x19
分享: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

我是選D
好像不太準喔!
我一向想花錢就花錢!
所以都沒什麼積蓄!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8 樓] From:台灣數位聯合 | Posted:2005-10-04 22:30 |
hjswsh
數位造型
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
風雲人物
級別: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
推文 x0 鮮花 x9058
分享: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

B. 由門口開始到客廳

就是如此
不佔人便宜
跟我作朋友是不會吃虧的啦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9 樓] From:台灣中華電信 | Posted:2005-10-04 22:50 |

<<   1   2   3  下頁 >>(共 3 頁)
首頁 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
Powered by PHPWind v1.3.6
Copyright © 2003-04 PHPWind
Processed in 0.056098 second(s),query:16 Gzip disabled
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| 免責聲明 |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| 連絡我們 | 訪客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