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廣告
 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
首頁 首尾
 手機版   訂閱   地圖  簡體 
您是第 1960 個閱讀者
 
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
  可列印版   加為IE收藏   收藏主題   上一主題 | 下一主題   
2584plo 手機
個人頭像
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
初露鋒芒
級別: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
推文 x8 鮮花 x33
分享: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
推文 x0
[資訊] 網站標錯價格的法律爭議
據媒體報導,網路商店又傳出「標錯價」的烏龍事件,由聯邦銀行經營的UBMall線上購物,於販賣時將原價十九萬多元的電漿電視標價成一萬九千多元,因此,一時之間造成網路使用者的搶購。其實這並不是第一次發生的事了,在民國九十年時,惠普公司(HP)將原新加坡幣329元的印表機,不慎錯列為新台幣329元;而於九十二年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電子商務部門也曾將市價16900元的512MB Memory Stick卡誤植為1290元。
在處理此種問題時,每一家公司的態度不同。例如惠普公司為了保全商譽,完全承認損失,將網路使用者所購買的七十七部印表機全數以新台幣329元的價格賣出;然而PChomeOnline則選擇取銷合約,將消費者貨款全數退回,同時一人送一支隨身碟作為補償。然而隨著網路商店的逐漸盛行,關於定價錯誤的問題,遇見願全權負責的商家,那就沒題;但假使網路商店因損失過大不願認帳,或是控管不嚴,完成交易後又以庫存不足取消交易,那消費者該如何自保權益呢?
依民法第一五 ..

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,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



收集999朵鮮花   (27) 點我送愛心給我  

請別再用小人作為只叫人更唾棄!!

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樓 主] From:未知地址 | Posted:2004-12-23 04:20 |

首頁 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
Powered by PHPWind v1.3.6
Copyright © 2003-04 PHPWind
Processed in 0.015818 second(s),query:15 Gzip disabled
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| 免責聲明 |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| 連絡我們 | 訪客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