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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考情资讯] 考试院通过命题规则及阅卷规则修正草案
考试院今(5)日召开第11届第182次院会,通过考选部研提之命题规则及阅卷规则二件修正草案。
考选部部长董保城表示,依据考试院第11届的文官制度兴革方案兴革建议第3案:「精进考试功能积极为国举才」之近程兴革事项2.改进命题及阅卷技术,考选部为了进一步强化考试公平性、提升信度及效度、有效配合运用电脑科技办理考试之趋势,经综合考量未来实务作业之改革作法,研拟修正命题规则及阅卷规则。
考选部表示,此次命题规则及阅卷规则修正重点包括:
一、增订国家考试测验式试题以单选题为原则,必要时,得采复选题,以作为未来各种考试测验式试题命拟复选题之依据。
二、明定命题委员在命题时,测验式试题应附标准答案;申论式试题则应附参考答案或计算过程及评分标准,供阅卷委员评阅之参考。但因申论式试题各科目领域差异极大,很难正面规范撰拟参考答案时应包涵那些内容,目前系采负面表列方式,明定参考答案不得仅列法条、令函或抄附书籍大纲、内容,或限于命题委员着作或讲义之个人特殊见解。未来考选部将逐年选择各式优良参考答案范例,供当年度各种考试命题委员撰拟参考,以逐步建立最佳参考答案范本。
三、明定电脑线上命题及线上阅卷之作业规范。
四、明定阅卷时,除了目前在申论式试卷阅卷前应先会商评分标准之作法外,未来分组召集人并得视科目实际需要,先就部分试卷进行试评取得共识后,再据以正式评阅,以期进一步提升考试公平性。
五、明定遇有申论式试卷平行两阅之分数差距过大时,如系分题平行两阅,各题第一阅与第二阅分数差距为该题题分三分之一以上时;如系不分题平行两阅,第一阅与第二阅分数差距达该科分数五分之一以上时,均得另请阅卷委员一人评阅,并以分数相近之二位委员评分总和之平均分数为该题(不分题平行两阅时为该科)之成绩,惟如三位委员分数差距相等时,以三位委员之平均数为该题(不分题平行两阅时为该科)之成绩。
六、增订委员评阅试卷时,发现应考人对应使用本国文字作答之科目,而使用外国文字作答者,该部分不予评阅及计分。但外国文科目、专有名词及有特别规定者,不在此限。
七、增列命题委员、审查委员、阅卷委员参与国家考试之命题、审查、阅卷工作,其优良或疏失行为应予纪录,以列为后续遴聘作业之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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