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之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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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为儿子的我遇到这情形,真的痛苦难当,母亲被羞辱了,还没办法替母亲出气,请各位为我主持公道,这种人在我们社区已经嚣张18年了,没有人是他的对手,他整天很闲喜欢跟人跑法院、跟人打架,连前任主委都被他打到怕,然后自己包工程,让警卫长当总干事兼会计(之前)吃下许多社区人们缴的管理费,表面上他是好好先生,背地里凶的很,谁都奈何不了他,然后他就把资料烧掉,作帐的资料也不知所云~
.......... 以上这一段,不妥.要有证据才能,或至少经查证. ............. 另外本文之 1案发时间未明 2贵母之写纸条行为,为不妥.不宜放公众场所阅览. .............. 以前我当过社区主委,社区有其一套机制,可以找管理委员交由管委会处理(找住户及总干事说明当天事实) 即以:社区和谐为由,出面谈.(但请心平气和,别节外生枝) ............. 另外,若管委会有处理之记录,至少可以还原地下室有无争吵一事,以及该户有无骂人的记录. 有此记录,则要告再去告也不晚. 若不能则再找别的人证,证人作证是法律义务.当然私下请托出庭,法院较好审理. 另外,贵母亲的纸条一事,未经管委会同意,警卫并无权请住户来看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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