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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人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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訴願法..請大大幫忙解釋一下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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獻花 x0 回到頂端 [樓 主] | Posted:2011-12-13 01:42 |
yangleg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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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人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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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提供完整的題幹與選項


獻花 x0 回到頂端 [1 樓] From: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| Posted:2011-12-13 13:41 |
yangleg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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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人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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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A.訴願前有先行程序.稅捐稽徵法->申請複查
B.商標法上之商標評定->商標法稱為異議.相關訴願程序.不須再提訴願.可直接提起行政爭訟
C.社維法->行政罰.由警察機關和地方法院簡易庭裁罰.不服提抗告
D.集會遊行法->准不准遊行.提申復
  但題目選項是罰鍰.行政罰.提訴願

2.大學以上不管國立私立一律向教育部
高中以下.直轄市設立不管公立或私立->一律直轄市政府
高中以下.縣(市)設立不管公立私立->縣政府

3.因為內政部是行政院的直接下屬機關.行政院對其為上級對下級的內部監督.
並非對外發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處分

4.訴願法第13條:原行政處分機關之認定,以實施行政處分時之名義為準。但上級機關本於
法定職權所為之行政處分,交由下級機關執行者,以該上級機關為原行政處分機關。
講白話一點
就是下級機關只是負責執行上級任務的工具.不發生權限移轉.

5.行政契約已訂定.義務人不付金錢給付義務
直接向法院提起"一般給付訴訟".取得強制執行的名義->叫對方付錢就對了
期間並無行政處分.不得提訴願.提起為不受理

6.訴願有無理由->這是實質要件.非程序
7.訴願法第77.其他依法不屬訴願救濟範圍內之事項提起訴願者->不受理.
不是權限範圍內.他理都不想理
8.不服車輛廢氣檢驗標準之公告者->公告.非行政處分


獻花 x1 回到頂端 [2 樓] From: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| Posted:2011-12-14 08:51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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